两部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

钛媒体App 4月1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收费公路投资的积极性。通过完善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独立投标的民营企业或有民营企业参与的联合体为中标候选人。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请谨慎对待。

评论
0 / 300

根据《网络安全法》实名制要求,请绑定手机号后发表评论

登录后输入评论内容
投资日历
更多
Baidu
map